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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的有消費卷創意大賽耶!!
區長的一句話馬上照辦,史亞平果然是區長的愛將,難怪從新聞局長下台後還可以轉任駐新加坡代表。
不過這不是我要講的重點,我想講的是這個比賽辦法,請大家看看參賽資格,一定要有無名帳號喔。
原來台灣只有無名啊?其他部落格都死光了?沒在用部落格的民眾怎麼辦?
這如果在民進黨執政的時代,又要被罵圖利廠商了......



不知道腳痛部長報名了沒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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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mattmichell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